《偷钱》系列是我创作的第一部作品,它的灵感来自于电影《越光宝盒》和《大笑江湖》。这部小说作于二零一一年初,这年年底我开始对它进行了首次修订,并于二零一四年末为它补写了一篇《后记》。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完成了两部小说,一部是这个《偷钱》,另一个是长篇小说《仙海蓬莱传》,而第三部长篇小说《天罡七星传》也在创作当中。相比之下,这部《偷钱》实非一部满意之作。论文笔,这部小说语言平实易懂,不失幽默风趣,考究功力可谓是下下之品。论气势,整部小说字数精短,描写粗糙简略,与“大气磅礴”、“气势恢宏”云云倒有十万八千里之遥了。 《偷钱》虽不足四万字,但它的故事素材却可谓是包罗万有,可惜都不是我的原创,说到底只有创意是我自己的。这也是我不太看重这部作品、不愿意花太多心思修订这部作品、不把这部作品用于赚取稿费的原因之一。这里面太多的故事都是别人原创的,而我负责的是将这几十个人尽皆知的短故事窜连成一个长故事。坦言之,我的心力只是集中在各个故事的衔接上。 部分读者看了这部小说之后,或许会认为我是在恶搞,其实它确实难脱“恶搞”之嫌,于此而言,称之为“小说”似乎也极为牵强。但却不然,我写这部小说的初衷完全是自我解压和娱乐大众。从这一点来看,这部作品当真是“成效显著”。这部小说是我在高中时所作,在创作的同时,班级同学也是十有八九读过,因为书中的人物大都以班级同学为原型,是以颇受欢迎。 当时同学都在问,既然书中的人物都有班级同学的影子,那么这个“毛毛”却又是何许人呢?说到这个“毛毛”,我可谓是别有一番用意。这个人物确实不是纯虚拟出来的,她的的确确是班中某人的化身,究竟是谁,只有班中的男生们知道。我并不建议大家去追问“毛毛”的真实身份,一来她在书中的出现,可以引发不少读者的猜想,二来时过境迁,现在追溯往事,不免勾起某些人不少不堪回首的记忆,于他们而言也无益处。所以,“毛毛”到底是谁,这个疑问,还是留在读者自己的心中吧。 小说在结局处突然笔锋一转,玩起了“封神演义”,相信会出乎不少人的意料,这也算是整部小说几乎把全部人物都写死,但却不会令任何一个读者伤心的地方。因为“封神”,这书中的每一个角色似乎都死有所值,这才和整部小说的喜剧色彩相搭配。我自己也是很喜欢把这些人写死的,因为只要这些人还活着,《偷钱》这部小说的故事也便不会结束。现在看来,我本就身不是很喜欢这部小说,将这些人物写死,也算作断了自己续写《偷钱》的念头。 这次修订对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变动,只是改了一些错字、病句,替换了一些词语,再就是把原来的节改为章,并配以新的章名。其实我原本是想新增一些小故事的,但是考虑到这部小说的价值,加诸我并不很喜欢这部作品,所以才给放弃。总而言之,我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,完成对《仙海蓬莱传》的初次修订和对新小说《天罡七星传》的创作,而不是在它的身上浪费光阴。在《仙海蓬莱传》中,我把女二号写死了,这件事儿令我耿耿于怀至今,我应该找时间琢磨一下是否可以为这位女二号留条性命。现在于我而言,真正的小说作品要属《仙海蓬莱传》和《天罡七星传》,却不包括《偷钱》。至于这部《偷钱》的著作权,我甚至愿意送给他人。 刘洋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于沈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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